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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本身就是一種符號,具有文化屬性。VI是品牌的視覺符號化,該符號可涵蓋品牌文化的方方面面。任何一個品牌,消費者都不可能準確清晰地記住它的品牌理論,品牌規(guī)劃和策略。一時間進入他們大腦并留下“烙印”的一般是品牌標志。
品牌與VI設計的外延保持一致,VI設計的目標是品牌存在。品牌建設在標志的推廣中沉淀,形成越來越凝固的品牌文化。品牌的戰(zhàn)略性研討還不成熟,品牌專家主張“品牌資產(chǎn)與品牌識別”的整合,營銷專家鐘情于“品牌消費”的戰(zhàn)略,廣告設計大師從“視覺符號”上探討,這些術語既不相屬,結構也不能兼容,但又都涉及“品牌與VI ”。
一般對品牌文化的實在性,物體化的了解都是從符號文化開始。而這些符號是品牌文化的視覺載體,反映品牌文化本質。作為認識和把握企業(yè)理念的方式:品牌與VI同構。人們談論著品牌意識的物質形態(tài),僅僅把標志看作一種存在,實際上,標志設計具有從觀念到物質化的完整形態(tài),它在本質上是認識和把握品牌的一種有效方式。